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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体系

文章来源:北京飞昂商学院    发布时间:2016-09-01 17:33:00 点击:

中国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中称,要支持鼓励绿色投融资,证券市场应支持绿色投资,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在即将举行的G20峰会上,绿色金融首次纳为重点议题。

周三,中国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意见还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积极稳妥地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

昨天,深改小组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发展绿色金融,今天央行就发布了相关文件。

深改小组会议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要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协调,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

针对领导层明确发展绿色金融,银行业专家发表了评论,主要观点包括:

在政策流程方面绿色金融需要政策的支持,但不能依赖财政贴息或降低费用。商业银行应该深入了解绿色行业的特点,开发新盈利模式。

在中国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是要从需求侧加大绿色政策力度,这样才能够创造对整个绿色金融市场的需求。

应该多关注小微绿色项目。

要有专门团队开发绿色项目,更大力度增加银行对绿色的投资。

作为2016年G20主席国,中国将绿色金融首次纳入到G20议题中,并推动建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研究如何推动各国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绿色金融,提高全球金融机构的绿色化程度和资本市场向绿色产业配置资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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